2012年8月9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丰管路,社区的陈小姐咨询我所梁伟律师:她和刘先生的离婚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在庭审中,刘先生拿出一份有他们两人签字的借款但是刘小姐根本没有签过字,刘先生交假证据,该怎么办?
【律师答疑】
法院会采纳自己调取的真证据,并对提供假证据的一方以妨害民事诉讼为由予以罚款或者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