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社区普法网

【律师答疑】拿着判决书可以直接到建委过户房产吗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9月26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造甲村社区,社区李先生咨询我所谭俊善律师:他和前妻离婚时,法院判决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造甲北里的一栋两居室归自己所有,自己给付八十万折价款给前妻,在双方领取判决书后,李先生依照判决书的内容将八十万元打入前妻的账户,但是在过户房产的时候,前妻左右推脱,就是不愿意配合,李先生咨询我所律师,应该怎么办?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谭俊善律师解答如下:
 
     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是国家司法机关经过法律程序所作出的法律文书,建委有义务依照判决书的内容为你过户房产。李先生不需要他前妻配合直接拿着判决书和该判决书的生效证明直接就可以去建委过户了。
 

关键词: 婚姻 离婚 婚姻家庭 婚姻律师 离婚律师 家庭暴力 婚外情 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外情 子女抚养 抚养权 抚养费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咨询我们的律师,请点击右边"立即咨询"按钮
或者拨打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律所地址:北京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室


相关推荐
胜诉策略
律师教您打官司
推荐律师
孟宪芹

孟宪芹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咨询热线:010-83836448

上班时间:9:00-18:0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