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到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的贾某进行咨询:公婆96年买的三居室写的老爷子名,婆婆2000年去世,没留遗嘱,有四个子女,听说公公最近好像给老大写了一份遗嘱,问老爷子有权以遗嘱的方式处分所有房产吗?
慧海律师做出如下答复: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可以,房屋虽然只写了一人名字,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去世后,房屋一半的份额发生法定继承,由另一方及其子女平等继承。另一方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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