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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夫妻之间的赠与能否撤销

时间:2014-11-0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3年6月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到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的吕某进行咨询:两人经人介绍相识,2012年3月份领的结婚证,之前女方一直想让吕某把房本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吕某妻子让自己写了一个纸条:上面承诺自愿把房子给对方一半。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相关添加手续,问女方能否起诉
 
      律师答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前或婚后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关键词: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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