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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下社区

时间:2017-03-20  来源:  作者:dn

2017年3月17日,慧海天合的普法班车在孟宪红律师的带队下开进了卢沟桥街道的春园社区,为社区居民普法送温暖,一位陈女士慕名而来向孟宪红律师进行了咨询。
某居民诉说了家里的基本情况:母亲于2010年11月4日去世,父亲于2016年11月3日去世,家里有兄妹6人。母亲在去世之前没有订立遗嘱,并且在母亲去世后父亲一直有自己和丈夫照顾赡养 ,父亲在其两口子照顾之时就订立遗嘱在自己去世后自己所有的房屋份额由女儿(该居民)继承。在父亲去世以后,自己的兄弟仍然居住着父亲生前的房子,并且不同意其他子女去继承。现在自己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答疑: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的合法财产,转移由继承人所有。继承又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现在该居民家的情况,母亲去世之后,夫妻共有财产房屋自己所有的一半的份额应该由父亲和其他子女做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法定继承;而父亲所有的份额按遗嘱继承由该居民去继承;对于其兄弟不予搬出陈女士可以和其协商,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走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孟宪红律师耐心细致的解答,该居民不仅得到了满意的答复,而且对我们的“普法班车”下社区活动表示充分的认可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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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居民解惑)

 

关键词: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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