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概述】
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和届满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续展程序】
商标续展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