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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 作 权 许 可

时间:2017-04-2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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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许可概述】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通过授权,让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著作权人通过许可使用合同,可以将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或多项内容许可他人使用。
【著作权许可合同特殊规定】
因著作权许可使用而设立的合同称为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法》对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其他相关内容作了一些特殊规定:
1.合同形式
当事人既可采用书面,也可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不过,《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作了一些限制,“……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2.权利内容
《著作权法》第24条第2款第2项区分为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意味着被许可人一方获得授权,其他任何人不得为同样的使用,著作权人(即许可人)也不例外。而非专有使用权则相反,被许可人不得排除他人的使用。这意味着著作权人还可以以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他也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3.时间、地域范围
许可使用的期间一般以5至10年较为常见,永久性的许可使用比较少见。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一般是以一个国家为界限,但对一些种类的著作权权利,又可作更小划分。
4.使用费
使用费是著作权人最主要的收益,使用费的标准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行情约定,可以参考国家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执行上述机关制定的标准
5.其他
完整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还包括许多具体的内容,例如作品名称、主体身份、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担保以及对他人侵权行为的追究等等,当事人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尽可能详尽、公平的条款。
6.合同的解释
著作权许可业务中著作权人往往是弱势一方,故法律也对其作特殊保护。例如《著作权法》第26条规定,合同中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关键词: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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