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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太平桥街道开展“司法行政开放日”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2017-06-11  来源:  作者:

 2017年6月10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与太平桥街道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开放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北京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梁伟律师与太平桥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张贴法制宣传挂图、设置展板、发放普法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障、消费者权益、交通安全、公共卫生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据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共设置法治宣传咨询台60,悬挂横幅50余条,制作普法版面10余块,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百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十余人次,吸引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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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梁伟律师当场为一位群众解答咨询:孙大爷的儿子于2016年1月给一个包工头赵老板打工。这位赵老板分包了位于某地工程的部分施工工程,之后聘用多名民工包括孙大爷的儿子入场施工。施工完毕,赵老板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2016年11月工程完工后,赵老板以工程亏损为由拖欠孙大爷儿子等20余名民工工资10万余元至今未给,且赵老板不具备用工资格。
梁伟律师基于以上事实进行了如下解答: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首先,民工应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诉,请求该部门责令赵老板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第二,赵老板拒不支付20余名民工的劳动报酬达10万余元,数额较大,如若在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支付后逃匿,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三,赵老板虽然不具有合法的用工资格,又属没有相应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而承包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且违法招用民工进行施工,这种情况不影响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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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居民解答)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的法律意识,保障人民自身的合法权益,做个懂法、守法、用法的人民,坚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力求实效,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全面推进和谐社会的发展,让法律普及各个角落。社区居民纷纷表示要多开展这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让大家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获得法律援助。

关键词: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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