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以发挥“普法班车”的品牌效应为手段,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以创建“普法互助家园”为阵地,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
2007年,丰台区充分发挥律师公益普法的资源优势,与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办了流动式普法载体———“普法班车”,深入流动人口居住的社区(村)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普法班车”通过签订普法合作协议、设立普法巡回站等方式,与全区上百个社区(村)形成了结对服务模式,为广大流动人口提供“点对点”的宣传服务,满足了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成为活跃在丰台法制宣传战线上的“普法先锋”。
丰台区还在彩虹城社区成立了“普法互助家园”,依托“普法班车”的专业力量,开展“一二三”模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即每月举行一次讲座,安排两个接待咨询日,提供车辆、人员、书刊三个保障。随着法制意识的增强,广大业主还逐渐探索出“居民自治”的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
丰台区还在彩虹城社区成立了“普法互助家园”,依托“普法班车”的专业力量,开展“一二三”模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即每月举行一次讲座,安排两个接待咨询日,提供车辆、人员、书刊三个保障。随着法制意识的增强,广大业主还逐渐探索出“居民自治”的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