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社区普法网

四大“陷阱”专蒙求职菜鸟

时间:2017-01-0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孟宪芹

来源: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北京) 
春节过后,又迎来新员工求职热潮,众多求职者渴望马上找到工作,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孟宪芹律师通过经手的案例提醒求职者,求职时应加强防范,防止落入职场上的“陷阱”。

陷阱1

介绍工作不对路 投诉无门

来自河南洛阳的小方从一则网站招聘信息中看到,北京一家科技有限公司招聘软件开发工程师,小方投简历后接到该公司通知,马上来北京面试。小方到北京后发现,公司的地址实际是一家中介公司,对方称,缴纳相关费用后,两天后即可上班。

两天后,小方被通知去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当客服,登记客户报修需求,不是软件开发工作。他向相关部门投诉后被告知,因为中介收费后安排了工作,只是工作内容有所调整,不是收费后不安排工作,因此,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律师提醒:节后找工作投简历,应先到当地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该企业注册号码、企业负责人或法人代表、成立日期、企业是否开业或被注销以及企业的经营信用、是否在案登记、营业执照是否过期、地址与联系方式是否变更、是否有违法纪录、是否被吊销执照或被列入工商部门的“黑名单”等详细情况,然后,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和岗位要求投放简历,以防中介或其他不良人士借他人名义乱收费或诈骗。

陷阱2

担心员工偷器材 扣押证件

前不久,来自沈阳的小张到一家汽车修理厂应聘。在录用的当天,厂长就把他的身份证收走。几天后,小张因租房需要身份证,找到厂长想要回证件,被拒绝。厂长称:保管员工证件是为了防止工人偷盗修车器材,并保证在其离职时修理厂肯定归还身份证。

律师提醒:为了防止劳动者任意辞职、偷拿公司物品等行为,很多企业都采取扣押员工证件的行为,单位扣押身份证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扣押劳动者的任何证件、资料、财产拒不归还的单位,可以到单位所辖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除了要归还所有的证件外,还可以要求单位做出赔偿。

陷阱3

试用期无故延长 工资减半

来自承德的王韵,经过面试、笔试后,被某电器公司录用。按公司规定,凡是新招用的职工要先签订六个月的试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1600元,试用合格后再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每月工资3200元。一位老员工私下提醒王韵:六个月后,公司很少与新员工签订一年固定期合同,基本上一过试用期,就会马上找理由辞退,再重新招聘新人。

王韵找到公司,提出签订一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而公司告知:“只能签订试用合同,试用合格后才能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律师建议:公司与他只签订试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该公司与王韵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约定六个月试用期,应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工资不应低于80%。电器公司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违法的。王韵可以到电器公司所在区县劳动监察大队予以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

陷阱4

无书面劳动合同 老板不管

山西的老刘在朝阳区某建筑工地做木工,未签劳动合同。有一天,老刘在做十四层大楼木工时,不慎滑落跌到第十层防护网上,经朝阳医院诊断,腰部椎骨粉碎性骨折,鉴定属于七级伤残。

事发后,老板认定是老刘自己违反工作程序造成的,跟公司没有关系,且老刘与建筑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筑公司也没有给老刘上工伤保险,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律师认为:根据《劳动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具有下列情形时,可认为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或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作证”或“服务证”等身份证件,或填写“登记表”、“报名表”,允许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工作或不为反对意见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证实等。因此,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老刘与建筑公司形成事实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能受理该争议。因此,以上可以证明老刘与建筑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因此,以上可以认定老刘为工伤,与此同时,即便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也应当向老刘按工伤的赔偿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老刘需要先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验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在劳动关系确定后向区工伤事故科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结果,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建筑公司进行工伤赔偿。

求职者在求职中,不仅要验证企业是否合法及真实存在、职位是否适合自己、信用是否被认可,同时,双方签订合同一定要依据法律程序办理,不能因一时疏忽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Tips1

如何了解一家企业

到当地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该企业注册号码、企业负责人或法人代表、成立日期、企业是否开业或被注销,了解企业的经营信用、是否在案登记、营业执照是否过期、地址与联系方式是否变更、是否有违法纪录、是否被吊销执照或被列入工商部门的“黑名单”。

Tips2

用工单位不能扣押员工身份证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对扣押劳动者的任何证件、资料、财产、拒不归还的单位,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辖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除了要归还所有的证件外,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单位做出赔偿。

Tips3

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两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Tips4

“工作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作证”或“服务证”等身份证件,或填写“登记表”、“报名表”,允许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工作,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员工与单位形成事实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能受理该争议。因工作导致受伤,即便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也应当向伤者按工伤的赔偿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关键词:婚姻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咨询我们的律师,请点击右边"立即咨询"按钮
或者拨打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律所地址:北京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室


相关推荐
新闻动态
推荐律师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咨询热线:010-83836448

上班时间:9:00-18:0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