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社区普法网

【律师答疑】法院判定离婚赔偿数额时是不是要考虑赔偿人的支付能力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3月15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卢沟桥街道小瓦窑西里社区,社区的钱先生来咨询我所刘海娜律师:法院判定离婚赔偿数额时是不是要考虑赔偿人的支付能力?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刘海娜律师解答如下:


       我国司法实践中主要借鉴民法中衡量侵权精神赔偿的几个法定因素来认定离婚损害赔偿,主要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院会根据赔偿人的支付能力及其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及考虑到是否会给赔偿人一个有效的警示作用来综合考虑来盘闹定离婚赔偿数额。

 

关键词: 婚姻 离婚 婚姻家庭 婚姻律师 离婚律师 家庭暴力 婚外情 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外情 子女抚养 抚养权 抚养费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咨询我们的律师,请点击右边"立即咨询"按钮
或者拨打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律所地址:北京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室


相关推荐
离婚赔偿
律师教您打官司
推荐律师
孟宪芹

孟宪芹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咨询热线:010-83836448

上班时间:9:00-18:0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