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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起诉前是否要和对方先行协商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针对“起诉前是否要和对方先行协商”这个热点问题,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婚姻部资深律师孟宪芹评析如下:
  (一) 起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定走进法院起诉离婚时,法院并不立案,而是给你开一个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他会先和被告联系,确认被告的身份和地址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进行调解。
 
  (二)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支持下调解。
 
  (三) 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
  
  以上是对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离婚诉讼调解程序是什么进行的介绍说明。夫妻协议离婚,可能涉及的问题不是很多,如果意见不同,对离婚涉及的问题产生争议,不仅仅是财产。子女抚养等,但是能不对峙公堂还是尽量避免,为了解除这些烦恼,建议咨询婚姻家庭律师,提前帮助解决麻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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