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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婚前财产公证应当注意的地方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8月1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永善社区,社区的王小姐咨询我所孟宪芹律师:她同男朋友交往一年后开始同居生活,准备今年结婚的,现在想做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吗?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孟宪芹律师解答如下:
 
       首先,当事人是否已经结婚并不影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当事人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财产所有权证明,例如房产证件、购车合同及发票等等;双方拟定的财产协议书。财产协议书上双方无需签字。 
 
        然后,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格。需要强调的是,必须是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也不能单方办理。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会审查财产权属证明,查问当事人订立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出于真实、自愿,是否被误导或者欺骗,告知当事人签订婚前财产公证后会承担的法律义务和后果,并将上述谈话记入笔录。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后,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在公证卷宗之中。 
 
  最后,当事人双方在公证员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字。至此,婚前财产公证手续办理完毕。一般在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两周后,当事人就可以领取公证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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