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社区普法网

【律师答疑】借腹生子是否是双方婚内所生子女?离婚时应该判给谁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9月24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卢沟桥街道秀园社区,社区的朱先生来咨询我所刘海娜律师:借腹生子是否是双方婚内所生子女?离婚时应该判给谁?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刘海娜律师解答如下:


 
       卫生部于2001年2月20日颁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根据此一规定,代孕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孩子的抚养,应由生母承担,但孩子的父亲应支付小孩抚养费。
 

 

关键词: 婚姻 离婚 婚姻家庭 婚姻律师 离婚律师 家庭暴力 婚外情 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外情 子女抚养 抚养权 抚养费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咨询我们的律师,请点击右边"立即咨询"按钮
或者拨打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律所地址:北京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室


相关推荐
子女抚养
律师教您打官司
推荐律师
孟宪芹

孟宪芹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咨询热线:010-83836448

上班时间:9:00-18:0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