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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客运合同中,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提高了服务标准的,可以加收票款吗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4月18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大红门街道久敬庄社区,社区的杜小姐来咨询我所赵黎明律师:客运合同中,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提高了服务标准的,可以加收票款吗?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赵黎明律师解答如下:


       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引起的合同变更。在客运合同订立后,承运人单方变更运输工具的,应视为一种违约行为。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旅客有权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承运人变更运输工具,提高服务标准的,无权向旅客加收票款。

 

关键词: 合同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纠纷 合同范本 买卖合同 合同订立 劳务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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