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3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东幸福街社区的陈先生咨询我所谭俊善律师:我和妻子2012年3月结婚,婚后我们共同买的一套楼房。后来因为感情不合,现在准备离婚,可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现在这套房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那这套房在离婚中怎么分啊?
离婚时,在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法院不会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据此,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法院只会判“使用权”,而不会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判决。不过法律也同时规定,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