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会承担什么风险这个问题,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婚姻部资深律师孟宪芹评析如下: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的风险,法律并未要求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必须出庭,但如果一方不出庭,将承担相应的诉讼风险。法院在确定了开庭时间后都会以传票方式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如果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有特殊情况而无法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应当提前通知法院,否则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须承担起诉被视为撤诉的后果;若被告反诉的,人民法院将对反诉的内容缺席审判。同样,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被告须承担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后果。这种不按时参加庭审的风险,对原告而言,法院的撤诉处理,意味着其所交的诉讼费用分文不退,使其尚未同被告进行第一回合的交锋,便败下阵来;对被告来讲,因为他自动放弃了庭审中抗辩说理的机会,缺席判决,凶多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