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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立案要提交什么材料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针对“立案要提交什么材料”这个热点问题,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婚姻部资深律师孟宪芹评析如下:

  
  (1)仲裁申请书。个人应当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2)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携带原件供核对;
 
  (3)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
 
  (5)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当事人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 
  (1)以上材料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均需一式五份提交;如为争议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提交;若当事人超过两人,则需在前述规定基础上增加相应的份数。 
  
  (2)以上材料纸张均使用A4格式。 
  
  (3)以上材料中的仲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证据材料清单可以参照使用本会的示范格式文本。 
  
  (4)详尽要求请查阅本会仲裁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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