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西罗园街道二社区,社区的宋先生来咨询我所杜旭律师:交强险针对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赔偿的数额,有没有最高限额,限额为多少?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师解答如下:
交强险合同中的最高赔偿金额称为责任限额。我国交强险条例规定,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可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等情况;另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赔偿限额又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等。
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平安交强险数额完全依照国家交强险条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