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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急于了事私下解决,事后受害者就身体出现问题主张权利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8月18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谭俊善律师来到马家堡街道嘉园三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咨询: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急于了事私下解决,事后受害者就身体出现问题主张权利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谭俊善律师解答如下:


      应当来说交通事故私了是法律应当鼓励的事,因为他可以减少进行法律诉讼的数量,有利于社会矛盾的解决。但是在现实的交通事故赔偿中,笔者往往发现,私了其实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私了的当事人大数不知道法律赔偿的标准,由此导致了侵权人多赔,或者被侵权人的少赔,特别是对方车辆有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情况下。由于一旦赔偿协议达成且当事人在赔偿协议上签字就会导致赔偿协议的生效,当事人就不能反悔,即使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只能依据当事人所达成的赔偿协议进行判决,由此造成了当事人之间实体权益的损害。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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