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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定期存款继承应当注意的地方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律师评析】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析产继承部资深律师刘海娜评析如下:
 
 

        首先按规定,存款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一人或多人)需持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去世存款人的存单(折)、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银行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按遗嘱(如果有)内容或继承人之间的协商或法定程序分配遗产。如果继承人之间对分配财产比例有矛盾,需凭人民法院的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提前取钱那么需要注意:
 

       银行规定定期存款的提前支取可分为部分和全额支取两种储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办理部分提前支取这样剩下的存款仍可按原有存单存款日原利率原到期日计算利息零存整取存本取息个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不能办理部分提前支取如果全部提前取出则按照当时的活期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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