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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继承案件怎么进行法庭辩论

时间:2013-01-2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8月9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右安门街道东滨河社区,社区的李先生来咨询我所钟波律师:他和他弟弟的继承案件不久将要开庭,问怎么在法庭上辩论他不清楚。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法庭辩论属于整个案件有争议问题的辩论,辩论的目的不是将对方驳得哑口无言而是要让法官明白整个案件的事实以及法律规定在争议焦点中情况。因此没有任何一个可以在开庭前就将法庭辩论的内容总结处理,所以建议还是聘请专业的律师来代理,当然,虽然法庭辩论变幻莫测,还是有一些基本规律的。

       首先,第一个阶段是原告的发言,原告需要讲究发言的方式。如果你是继承官司中的原告,那么对你来说,经过了向法院起诉、接到对方的答辩状、法院开庭进行法庭调查这一系列过程,在法庭辩论时,应当说你已经具有较为系统地阐明起诉事实和理由的条件了。因此在辩论的第一轮发言中,你有条件来做一个系统的发言。另一方面,从你的原告法律地位来说,你追求的是继承法律事实和继承法律适用的最高点,而要达到这一最高点,即完全客观准确地说明事实和适用法律,不是三言两语或者零打碎敲可以做到的。因此,你需要系统地向法官说明你主张的全部内容。在继承官司中,你的发言包括以下几点:其一,阐明你作为继承人的基本事实。其二,讲清你作为继承人的证据,包括被继承人生前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具体包括结婚证、未婚证和离婚证等)、生育证以及收养子女状况等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上应当同时包含和反映了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基本信息。其三,对你陈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发表你的法律见解。其四,对在前面交锋过程中对方答辩的不正确的,或者错误的事实、证据、主张和意见反驳。其五,向法官提出要求公正处理本案的结论性意见

        其次,第二个阶段是对方当事人(被告)的发言。如果在继承官司中,你处于被告的位置,为了应对原告的发言,你有必要做一个系统的发言,也就是说你需要对原告起诉状和原告的发言内容加以归纳,然后有针对性地逐一加以答复和辩论。在继承官司的法庭辩论中,你的发言应当包括:其一,继承案件涉及的基本事实。其二,对方追究你的理由有几条,每一条用了什么事实与证据,而继承纠纷的真实事实和证据是什么,真实的事实和证据反证出对方理由是错误的。其三,对方引用的是继承法或者与继承有关的司法解释中的哪一条、哪一款是否正确,错在哪里,应当适用哪一条、哪一款才是正确的。比如,在继承诉讼中,死者订立了遗赠将遗产赠与原告,你作为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认为不公平,没有把遗产转移给原告。原告向法院起诉,提出死者的遗赠这一证据,并请求法院按照《继承法》第16条第3款和第24条判决案件。作为被告的你可以在辩论的发言中指出,尽管死者订有遗赠,但是原告并没有履行遗赠中附加的义务,按照《继承法》第21条的规定,你请求法院撤销原告接受遗产的权利。其四,在继承案件中,你是不是想反诉对方,追究对方的责任,反诉的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是什么,主张什么,请求什么。

  再次,第三个阶段是第三人的发言。继承官司中的第三人,用最通俗的话说,就是对原告、被告之间争夺的财产享有独立的请求权,比如,原告和被告在继承官司中争夺一件死者遗留下来的文物,但是死者并不是文物真正的主人,而是属于第三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文物所有权,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参加到原被告之间的诉讼中来;或者是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这个继承官司的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继承官司当中来进行诉讼的人,比如,第三人租赁了被继承人的一栋大厦从事商业活动,每年的租金超过百万,被继承人死后,原告与被告就大厦的所有权的归属及租金的分配发生了争议,第三人对大厦有租赁使用权,继承案件的审判结果对第三人有巨大的影响,因此,第三人应当参加到诉讼中来。那么如果你是诉讼第三人,你在法庭辩论中该如何发言呢?如果你是死者留下来的部分财产的真正主人,比如上文提到的文物,你可以指出原告、被告发言的错误,并向法院提出文物属于你的证据

  这些证据常见的有:购买文物的发票、死者借用文物的书面凭证、相关的证人证言等;如果你是死者的债权人,在法庭调查中提出的证明你对死者享有真实、合法的债权的证据之后,你可以在法庭辩论的发言中,详细的说明这些证据对你的主张的证明力。    

  第四个阶段是互相辩论。你的发言应该针对对方在法庭调查中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回答和进行辩解,并论证你自己的主张。 在发言里面切忌重复你在法庭调查阶段的陈述,而是应该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明你自己的主张,驳斥对方主张的事实和理由,要围绕对方在证据上的疑点反复敲打。

  最后,也是最主要的证据一定要强调,比如说继承案件中,你要主张多分遗产,那么就要将如何多尽赡养义务的情况讲清楚,那么被继承人在你处什么时候开始共同生活的,被继承人平时在生活中是如何难伺候的,被继承人生病时你是如何照顾的,平时为了缓解被继承人精神孤独的问题,你每天花多长时间和其交流,陪其逛街、购物、看电视等一些生活细节。但是在叙述的时候一定要带有感情,不能像记流水账一样为了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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