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析产继承部资深律师刘海娜评析如下:
继承案件的答辩一般应当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撑起诉讼请求的事实与理由来答辩。一般应当先表态是否同意对方的诉讼请求,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如遗嘱继承案件,对方的诉求一般是要求按照遗嘱来分隔遗产,可以针对遗嘱的真实性来答辩,并举出被继承人并未写该份遗嘱的依据,如身前明显相反的行为,可以提出做遗嘱鉴定。
比如法定继承中,对原告要求的份额提出不同意见,指出我方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当多分。
再比如,对方有虐待、遗弃被继承人或者有篡改遗嘱的行为,应当从其丧失继承权来答辩。
总之继承案件的答辩还得从原告的诉求以及被告自己的证据情况来一一仔细答辩。必须坚持一条,就是不疾不徐、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