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析产继承部资深律师刘海娜评析如下:
证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
王某某,女,汉族,1979年10月26日出生,住北京市丰台区99号,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张某在王某某诉田某某继承纠纷案中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事实和理由:
在王某某诉田某某继承纠纷案中,因张某是该案中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了解案件情况且愿意出庭作证。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出申请,希望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
证人: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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