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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 继承案件证人出庭应当注意些什么

时间:2013-01-2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析产继承部资深律师刘海娜评析如下:

        证人出庭通常是在没有其他非常有力的证据的情况下补救办法,所以应认真对待才有可能达到既定目的。

  1、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很多证人到了法庭才发现没带证件,有时不能进入法院。白跑一趟事小,影响案件审理事大。另外,一个办事粗心大意的人说话很难让人相信。

  2、一定要实事求是。俗话说:“会说的不如会听的”。法官、仲裁员、对方律师通常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因此,不符合实际的话不能自圆其说,经不起质问,不能被法官或仲裁员相信,不但没有实际效果,而且可能为对方作证。

  3、最好要有法律的基本常识。要知道案件的争议焦点,证言要说明什么问题,要围绕这个问题说。不能说成流水账。要明白办案人员的提问目的,千万想好再答!

  4、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因为只有恰好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才能成为证人,所以证人不能选择,如果遇到心理素质较差的证人,可能会影响效果。尤其要注意,仲裁员、法官开场白都要说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等,这是程序性的话,不必介意。而有的证人恐怕自己说错,反而越说越乱。
 

关键词: 继承律师 分家析产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公房继承 房屋继承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股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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