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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遗嘱人可否用捺指印代替签名

时间:2013-02-2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5月9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卢沟桥街道,蒋家坟社区的冯小姐来咨询我所刘海娜律师:我父亲年岁大了,请人写了一份代书遗嘱,但是他已经不能写自己的名字了,请问律师,我父亲能不能用按手印代替签名啊?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刘海娜律师解答如下:
   
       继承法未规定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
   
 

关键词: 继承律师 分家析产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公房继承 房屋继承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股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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