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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赠与哪个效力优先

时间:2013-02-2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4月21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丰台街道,永善社区的蒋女士咨询我所谭俊善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如果老人去世后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赠与各一份,那么在效力上,哪个优先呢?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谭俊善律师解答如下:
  
       应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由此可见,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办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无效。”
 
 

关键词: 继承律师 分家析产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公房继承 房屋继承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股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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