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社区服务网 - 您身边的律师顾问 -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2013年1月12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大红门街道果园社区,社区的张小姐来咨询我所赵黎明律师:主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未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的怎么办?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赵黎明律师解答如下:
《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关键词: 合同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纠纷 合同范本 买卖合同 合同订立 劳务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刘兴国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咨询热线:010-83836448
上班时间:9:00-18:0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1803
关于我们 | 志愿者加盟| 坐车路线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地址:北京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室 邮编:100101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京ICP备15016331号 北京律师社区普法网 本站关键词:婚姻律师 Copyright 2012 www.huihaipuf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