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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双方违约时定金罚则如何适用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针对双方违约时定金罚则如何适用问题,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合同部资深律师张磊评析如下:


       一、 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在一个合同关系中,负有对待给付的双方当事人,都分别违反合同规定,破坏了合同双方各自期待的合同利益,而应当各自承担责任的情形。


       二、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违约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项违约,则仅就前者单方适用定金罚则。对后者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违约均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则对二者均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丧失定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相互抵消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定金。


       三、实务中,在处理上述问题时,应当注意区分双方违约和抗辩权的适用,防止将成立抗辩权的单方违约误判成为双方违约。


 

关键词: 合同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纠纷 合同范本 买卖合同 合同订立 劳务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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