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7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卢沟桥街道长安新城社区,社区的葛先生来咨询我所刘海娜律师:只提起离婚诉讼,未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后还可以单独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之诉吗?
【律师答疑】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经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赔偿的权利,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的请求权不能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