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7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卢沟桥街道假日成恒社区,社区的张先生来咨询我所刘海娜律师: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吗?
【律师答疑】
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主体只能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且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仅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得依据婚姻法第34条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单独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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