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5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慧海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城南嘉园社区进行普法宣传活动,社区齐先生咨询杜旭律师:“孩子的性别和年龄对抚养权的确定有影响吗?”
【律师答疑】
孩子的年龄在确定离婚子女抚养权时十分重要。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哺乳期内,在哺乳期内,孩子原则上是判给女方抚养的。除非女方具有十分明显的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发生。实际上,法院对于两周岁以内的孩子都是以判决女方抚养为原则。部分法官会把这一原则进一步扩展,很多法官在具体处理案件时,对于四岁以下的孩子,都会优先考虑由女方抚养。
第二阶段是超过两周岁,不到十周岁的孩子。超过两周岁不到十周岁的孩子,法官会综合考虑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十周岁以下的,并不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
第三阶段是超过十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这个年龄阶段,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意志,并且对于很多事情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因此,在这个阶段,孩子自己愿意随父母哪一方生活,也是法院考虑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