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到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的宋女士进行咨询:十年前结婚,刚生育一个男孩1岁半,双方都有固定的收入,男方经常不回家,现在夫妻经常吵架,想离婚,问孩子会判给谁抚养?
律师答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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