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3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慧海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嘉园三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居民何阿姨咨询我所杜旭律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以探视孩子吗?”
【律师答疑】
《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将孩子的监护权判给一方,法律赋予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法律并未赋予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探视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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