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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交通事故中的肇事方的责任与商业险保险公司的赔偿有没有直接关系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7月23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西罗园街道洋桥东里社区,社区的路先生来咨询我所杜旭律师交通事故中的肇事方的责任与商业险保险公司的赔偿有没有直接关系?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如果是全责的话,交强险内最高赔付三者医疗10000元(住院或门诊治疗的费用),伤残死亡11万元(死亡赔偿或三者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及由事故导致的伤残赔偿金)、财产2000元(三者物损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再由商业险中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


      如果是同责的话,先按上面交强险的标准进行赔付,超出部分由商业险中第三者责任险按剩余金额的一半进行赔偿。


      如果是主责的话,先按上面交强险的标准进行赔付,超出部分由商业险中第三者责任险按剩余金额的70%进行赔偿。


      如果是次责的话,先按上面交强险的标准进行赔付,超出部分由商业险中第三者责任险按剩余金额的30%进行赔偿。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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