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5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西罗园街道一社区,社区的胡先生来咨询我所杜旭律师:无证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律师答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无证驾驶中,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因此,保险公司确实与投保人规定了对无证驾驶的免责约定。但是上述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是法律强制性条款,违反此规定的保险合同条款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同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该条第一款规定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可向致害人追偿并对财产损失做出了免责规定,但未对人身损害赔偿做出保险公司免责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