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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交通事故的检验期限是多久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9月26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西罗园街道一社区,社区的昌先生来咨询我所杜旭律师交通事故的检验期限是多久?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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