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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为什么同样的损伤,不同的人伤残等级不一样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9月8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西罗园街道二社区,社区的车先生来咨询我所杜旭律师:为什么同样的损伤,不同的人伤残等级不一样?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三种情形: A、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B、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C、在四川省范围内,上述以外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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