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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交通事故纠纷举证期限怎么确定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3月22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马家堡街道城南嘉园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陈先生咨询:交通事故纠纷举证期限怎么确定?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举证期限摆阔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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