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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交通事故纠纷立案需准备哪些材料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3月20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马家堡街道晨宇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高先生咨询:交通事故纠纷立案需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一、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四、原告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五、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行驶证、驾驶证)。

  六、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七、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等。

  八、证明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具体材料。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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