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社区服务网 - 您身边的律师顾问 -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2012年4月21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马家堡街道嘉园一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杨小姐进行咨询:肇事车辆为单位责任认定主体应该是谁?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发生交通事故由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梁伟 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咨询热线:010-83836448
上班时间:9:00-18:0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1803
关于我们 | 志愿者加盟| 坐车路线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地址:北京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室 邮编:100101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京ICP备15016331号 北京律师社区普法网 本站关键词:婚姻律师 Copyright 2012 www.huihaipuf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