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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认定责任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7月15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乔先生进行咨询: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认定责任?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报警后由交警部门认定,如果您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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