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9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大红门街道,石榴园南里社区的李小姐来咨询我所赵黎明律师:我的丈夫前不久出车祸去世了,我和公公婆婆一直协商继承丈夫去世后留下的一套三居室,但是在此期间我又再婚了,公公婆婆以此为理由,认为我还未继承已经死亡丈夫的房产就出嫁了,就没有权利继承了。
【律师答疑】
作为死亡的丈夫的法定继承人是有权利继承其房产的 ,婚姻关系自一方当事人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所以丈夫死亡后妻子是有权利再婚的,且这种再婚并不会影响其继承前夫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