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7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大红门街道,南顶路社区的陈女士来咨询我所赵黎明律师:父亲去世时留了一份遗嘱,遗嘱中写明将房屋交由我居住,交由我居住是代表将房屋的所有权给我了吗?
【律师答疑】
将房屋交由谁居住,按照字面的意思是指将房屋的居住权分配给某人,但该人并不一定享有所有权,他只有在这儿居住的权利。那么司法实践中如果在遗嘱中将房屋交由谁居住,那么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立遗嘱人是否系因为不懂交由谁居住和将所有权留给某人的区别,或者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虽然遗嘱有其严格的形式要件,但是在实际审判中法官一般会尊重立遗嘱人的遗愿,不会过度苛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