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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养子能否兼得生父和养父的遗产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12月13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丰台街道,东幸福街社区的刘先生来咨询我所谭俊善律师:养子能否兼得生父和养父的遗产?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谭俊善律师解答如下:
 

        要区别情况来讲,首先从遗嘱继承的角度,养父和生父都可以指定养子为财产继承人。然后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基本上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所以养子当然可以继承养父的遗产,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养子不能再取得生父母的遗产。
 

关键词: 继承律师 分家析产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公房继承 房屋继承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股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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