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4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丰台街道,新兴家园社区的刘小姐来咨询我所谭俊善律师:小产权房,能够立案吗
【律师答疑】
诉讼主体应是小产权房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争议的房屋应是集体经济组织为解决本组织成员纠纷而建设的,对主要以营利为目的的小产权房,法院不予受理。诉讼标的是关于小产权房占有、使用、收益的纠纷,涉及所有权的问题一般不予受理保护,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现阶段不受法律保护,与国家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房产局等有关部门的关于小产权房的处理意见保持一致。
因此,小产权房法院不予受理,是不能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