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海案例】2013年7月中旬,北京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来下到大红门街道时村慧时欣园社区,进行普法咨询,社区苏大爷咨询如下:苏大爷和老伴育有一个女儿,女儿在2010年因癌症去世,苏大爷白发人送黑发人后心情一直很低落,女儿生前留有一套产权房,该房一直由前夫张某居住,女儿和张某还育有一女,一直是苏大爷和老伴抚养照顾,刚开始苏大爷直想一心抚养好孙女,由于自己也有三套房产,如果张某好好生活,女儿的房产就一直让张某住着,等孙女长大了就给孙女,2012年由于孙女出国留学需要费用,苏大爷卖掉了自己的一套房产供孙女出国留学,今年2月份苏大爷在遛弯时发现了女儿的前夫张某与一个女子勾勾搭搭,后通过邻居知道张某找了个比他小30多岁的人,还得知两人要结婚,苏大爷怕房产落到外人手里,就去找到张某证实此事,张某一开始不承认,后来再三追问下张某承认了此事,张某找的女孩竟然与自己的女儿同岁,这让苏大爷老两口一时间无法接受,苏大爷老两口认为哪个女孩就是冲着房产来的,希望张某要找也找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过日子的人,苏大爷老两口苦口婆心的劝说也无济于事,后张某拿出产权证说道:在您女儿生前房屋的产权人也加了我得名字,房屋属于共同财产,苏大爷一时间不知从何下手,听说社区来了普法咨询律师,苏大爷就早早的来到社区希望律师指点迷津。
【 慧海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先把夫妻共同财产从遗产中划给配偶后,剩下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按《继承法》第26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占总遗产的50%,苏大爷和老伴及孙女三人也算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利依法定继承把女儿的50%房产分成四份,由苏大爷和老伴及孙女及前夫四人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