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日,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花乡樊家村,村里的杨先生来咨询我所钟波律师:他和父母在2007年曾经向村里申请翻盖了宅基地上的无间房屋,那么杨先生对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有份额吗
【律师答疑】
我国土地法有明确规定,城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采取登记制度,登记是谁就属于谁所有,不管谁参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翻建均不能改变房屋的性质,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地上物的所有权一般由出资人或者建造人所有,杨先生参与了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只要有证据证明,在诉讼中法院一般会判决其拥有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