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3月4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丰台街道新兴家园社区,社区的王小姐来咨询我所谭俊善律师: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哪些?遗产继承与分家析产的区别
【律师答疑】
所谓分家析产是指家庭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分属各共有人所有。通俗地说,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将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割给家庭成员个人的行为。析产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不和睦,也可能是由于家庭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需要,还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的死亡,尤其是家长的死亡引起的。
所谓继承是指继承人按法律的规定或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行为。继承由享有继承权的各个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或者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进行。继承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为唯一的原因,没有被继承人的死亡,就不会产生继承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也就不能实施继承。被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它仅限于被继承人的个体财产。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分家析产与继承都是一种处分财产的行为,但分家析产是对共有财产的分割,继承只涉及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分家析产不一定以家庭成员的死亡为前提,继承则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为前提。另外,继承往往要以析产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