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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注册商标有时间限制吗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律师评析】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析产继承部资深律师刘海娜评析如下:
 

       根据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7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上, 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这一规定实际上承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继承问题,也就是说,作为自然人的商标注册人死亡,在法定期限内应由合法权利人办理注册商标移转手续,注册商标专用权将因此移转给新权利人,新权利人即继承了商标注册人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关键词: 继承律师 分家析产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公房继承 房屋继承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股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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